標題與版本
版本資訊
版本資訊的內容填寫與審核規範。1. 區分不同版本:同一曲目有多個版本,或版本內容與原始錄音不同時,請在「版本」欄位填寫適當說明,例如 Instrumental、Backing Track、Remastered、Female Version、Choir Version、Solo Version、Remix 或 DJ Mix。請勿使用「Original Version」「Full Version」等沒有辨識作用的字樣。
2. 省略不必要的版本資訊:標準原始版本不得加入「Original Version」「Album Version」「Original Mix」等說明。
3. 現場錄音:請依發行作品的詮釋資料語言,在「版本」欄位標示「Live」「Ao Vivo」「En Vivo」或相應用語。若所有曲目皆為現場錄音,也須在發行作品層級標示。
4. 版本資訊須填在「版本」欄位,不得併入標題。
5. 原聲帶:原聲帶與配樂(Score)須在發行名稱中標示適當版本資訊,例如「《偷偷藏不住》影視原聲帶」。電影、電視劇、音樂劇或電玩原聲帶不得使用「O.S.T.」等縮寫。若各曲目來自不同作品,請在曲目名稱中分別註明來源,例如「我有喜歡的人了(《偷偷藏不住》電視劇片尾曲)」。原聲帶單曲的發行名稱與曲目名稱須一致。與電影原聲帶無關的 Remix 不得加入電影名稱。音樂劇須註明演出或發行的年份與地點;不是首演或首次發行時,不得使用「Original」。
6. 曲目版本資訊須使用標準拼寫,不得使用縮寫。
7. 版本欄位的語言須與標題一致。
正確範例:標題「Fall in Love」,版本「Instrumental」
錯誤範例:標題「Fall in Love」,版本「伴奏版」
